虞美人·张帆欲去仍搔首

虞美人·张帆欲去仍搔首朗读

张帆欲去仍搔首,更醉君家酒。吟诗日日待春风,及至桃花开后却匆匆。

歌声频为行人咽,记著樽前雪。明朝酒醒大江流,满载一船离恨向衡州。

译文

船已经挂起帆来了准备离去,可作者却搔首踟蹰不忍离去,一杯杯地饮着好友送别之酒。以前天天写诗作词翘首盼望春天的到来,可等到了春天桃花刚了却要与友人匆匆离别。

歌姬的歌声常常因离别之人而呜咽,还清楚记着离别席上的情形。明天酒醒后就要随着大江行舟离去,只能满满带着一船的离别之恨驶向衡州。

注释

搔首:以手搔头,意为有所思的样子。

虞美人·张帆欲去仍搔首创作背景

  这首词是在席益举行的告别宴会上所作。席益字大光,洛阳人,是陈与义的同乡。与义宣和六年(1124)在汴京任符宝郎时与他相识,不久与义遭贬,别后还有诗札。建炎三年(1129)席益离郢州知州任,流浪于衡山县(今属湖南),与义同时躲避金兵至湖南。同年腊月,两人相遇于衡山。次年元旦后数日,与义离衡山赴邵阳,有《别大光》诗,别宴上并作此词。

参考资料:

1、谷玉婷编著.宋词三百首详注:中国华侨出版社,2016.04:第222页

  这首词的写法是:“紧扣别宴,思前想后”。他把离别的情绪融贯到对过去的回忆和对前途的想像之中去,不同一般,别有一番味。

  词的上片由别宴写起,进而追忆到过去相聚的时日。一开篇就说船已经挂起帆来了准备离去,久久不能离去,只是一杯杯地饮着好友送别的酒。这就把不得不离去又不忍离去的矛盾心理形象地表现出来。为什么“张帆欲去”?因为“携家作客真无策”、“长乘舴艋竟安归?”(《元日》)词人在战乱之中,携家南奔,屡次寄居,终非长策,但却非走不可。为什么“仍搔首”?因为与义和大光友情诚笃,不忍分别,所以搔首踟蹰。这里词人很自然追忆起在腊月间相聚的时日,朋友饮酒赋诗;同时,更盼望春天的到来,以与友人更好地流连吟咏,然而春天到了,桃才吐蕊,而自己却要与友人告别了!“匆匆”之中,包含了无限惜别之意。“吟诗”两句,清刘熙载《艺概。词曲概》赞为“好在句中”,就是说其本身即为佳句,不待上下文关照,自然映发,自见妙处。

  词的下片仍写别宴。写过了酒,紧接着从歌上落笔。古人送别时唱“骊歌”,如苏轼《江城子。孤竹阁送述古》所写“且尽一樽,收泪听《阳关》”宋代州郡长官设宴,有官妓陪侍,歌舞酒声远远飘去,可见宴会的盛大,此“歌声”就是歌妓所唱。“歌声频为行人咽”,临别之际,歌妓也为之动情,几度呜咽不能成声。因此感动了词人:“记著樽前”。“”为“儿”省略,而“儿”又是指代歌妓的。儿为隋末李密歌姬,善歌舞,能够根据音律填词而歌,称“儿歌”,后来泛指歌妓。词人因歌而记着歌者,即记着此别,记着饯别的主人,一语而三得。酒醉人,而歌声也足以醉人。“明朝酒醒大江流”,此笔回旋一转,想到明朝酒醒之后,此身已随舟漂到湘江。此行何去?相距一百二十里的衡州(今衡阳)是第一站。

  “满载一船离恨向衡州”:载人而曰“载离恨”,“离恨”而曰“一船”,“一船”而且“满载”,即满载离恨表达了作者不忍惜别的情意,与首句“张帆欲去仍搔首”紧密关连,也同作者《别大光》诗的“滔滔江受,耿耿客孤发”相补衬。这最后两句,化用苏轼在扬州别秦观的《虞美人·波声拍枕长淮晓》词的“无情汴水自东流,只载一船离恨向西州”,而这里情感更为丰富。运用前人成句时切忌字句意义完全相同,但又不可距原句意思过远。与义此处构句可谓运用前人之后,却自然切合己事,变化处又别出心裁,较之上片之结,艺术上也不相上下。

陈与义

陈与义(1090-1138),字去非,号简斋,汉族,其先祖居京兆,自曾祖陈希亮迁居洛阳,故为宋代河南洛阳人(现在属河南)。他生于宋哲宗元祐五年(1090年),卒于南宋宋高宗绍兴八年(1138年)。北宋末,南宋初年的杰出诗人,同时也工于填词。其词存于今者虽仅十余首,却别具风格,尤近于苏东坡,语意超绝,笔力横空,疏朗明快,自然浑成,著有《简斋集》。 ...

陈与义朗读
()

猜你喜欢

楼船青雀繫河梁,别思天涯酒一觞。兰佩乍分心上结,柳丝新折路头霜。

碧霄有梦吴洲远,明月无情越水长。却忆子猷书剑外,暮山云雨似潇湘。

()

才离越岭又吴湄,寥落江湖忆故居。感愤千秋《鹦鹉赋》,雅骚一代《鹧鸪》诗。

篱栽黄菊知今是,路入桃花自古疑。乘兴莫停明月棹,辋川山色待王维。

()

此日经过高盖下,忽忆去年高盖峰。秪见黄花似往日,那堪衰鬓向秋风。

烟霞不断重阳路,勋业犹疑三径松。旧国萧条岁复晏,布袍芒屩意何穷。

()

吏部能开衡岳云,坡仙曾借海宫春。莲峰清晓忽自献,二公何人予何人。

()

侬似浮萍漂泊里。不道留侬,到便侬留住。柳絮随风花落处。

为侬又惹閒情绪。

()

打窗落叶声萧瑟。寒气灯前逼。病来诗思已无聊。添得这般情景、助魂销。

霜鸿阵阵飞何急。岂有愁难说。一番疏雨一番风。知否有人憔悴、小楼中。

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