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品原文
丞之职所以贰令(1),于一邑无所不当问。其下主薄、尉(2),主薄、尉乃有分职(3)。丞位高而逼(4),例以嫌不可否事(5)。文书行(6),吏抱成案诣丞(7),卷其前(8),钳以左手(9),右手摘纸尾(10),雁鹜行以进(11),平立睨丞曰(12):“当署。”丞涉笔占位(13),署惟谨(14),目吏,问:“可不可?”吏曰:“得。”则退。不敢略省(15),漫不知何事(16)。官虽尊,力势反出主薄、尉下。谚数慢(17),必曰“丞”。至以相訾謷(18)。丞之设,岂端使然哉(19)?
博陵崔斯立(20),种学绩文(21),以蓄其有(22),泓涵演迤(23),日大以肆(24)。贞元初(25),挟其能战艺于京师(26),再进再屈千人(27)。元和初(28),以前大理评事言得失黜官(29),再转而为丞兹邑(30)。始至,喟曰:“官无卑(31),顾材不足塞职(32)。”既噤不得施用(33),又喟曰:“丞哉,丞哉!余不负丞,而丞负余。”则尽枿去牙角(34),一蹑故迹(35),破崖岸而为之(36)。
丞厅故有记,坏漏污不可读。斯立易桷与瓦(37),墁治壁(38),悉书前任人名氏(39)。庭有老槐四行,南墙巨竹千梃(40),俨立若相持(41),水虢虢(原字为“氵”加“虢”,guó)循除鸣(42)。斯立痛扫溉(43),对树二松,日吟哦其间(44)。有问者,辄对曰:“余方有公事,子姑去。”
考功郎中、知制诰韩愈记(45)。
作品注释
(1)丞:县丞。贰:副贰、辅佐。这里作动词用。令:县令。唐代制度,京都旁的各县称为畿县(蓝田即为畿县),置令一人,丞一人。
(2)主薄、尉:均为县令、县丞之下的官职。县署内设录事、司功、司仓、司户、司兵、司法、司士七
司,主薄领录事司,负诸司总责。尉主地方治安。
(3)分职:分理诸司,各有专职。
(4)逼(bì):同“逼”,迫近,侵迫。这一句说县丞官位高于主薄、尉,如果真的管起来,很容易侵犯县令的权力。
(5)例以嫌不可否事:按照惯例为了避嫌疑而对公事不表示意见。
(6)文书行:在传布公文的时候。行:传布。
(7)成案:已成的案卷。公文由主管各司拟稿,经县令最后判行,成为定案。诣:到。公文经县令签署之后,还要县丞副署。
(8)卷其前:卷起公文的前面部分。意即吏不需要丞知道公文的内容。
(9)钳以左手:用左手夹住(卷起的部分)。钳,用手指夹住。
(10)右手摘纸尾:用右手摘出纸尾。摘,拣出某一块地位的意思。
(11)鹜(wù):鸭子。雁鹜行,斜行。
(12)平立:站着。睨(nì):斜视。雁鹜行、平立、睨都是描写吏对丞的轻蔑态度。
(13)涉笔:动笔。占位:看着应当署名的地方。
(14)惟谨:很谨慎。惟,发语助词。
(15)略省:稍稍了解一下。
(16)漫:完全。
(17)数:数说,列举。慢:散慢,闲散,多余的官。
(18)訾謷(zǐ aó):诋毁。
(19)“丞之设”两句:设立县丞一职,难道本意就是如此吗?端,本。
(20)博陵:地名,在今河北蠡县南。崔斯立:名立之,字斯立。
(21)种学绩文:以耕田织布为比喻,说崔斯立勤学苦练,学有根柢。绩:缉麻。
(22)以蓄其有:以积累学术修养。
(23)泓涵演迤(yí):包孕宏深,境界广阔。
(24)日大以肆:每天都有进步,并且渐渐显露出来。
(25)贞元:唐德宗年号(785—805)。
(26)战艺:以文艺与人较量。指应试。
(27)再进:崔斯立于788年(贞元四年)登进士第,790年(贞元六年)中博学宏词科。再屈千人:两次战胜众人。底本原作“再屈于人”,出人头地的意思。两说皆通。此据他本。
(28)元和:唐宪宗年号(806—820)。
(29)大理评事:官名,掌刑法,属大理寺,上有卿、少卿、正、丞。言得失:上疏论朝政得失。黜官:被贬官。
(30)再转:经过两次迁谪。丞,用作动词。
(31)官无卑:官职不论大小。
(32)顾:只是。塞职:称职。
(33)噤:闭口不言。
(34)枿(niè)去牙角:去掉牙和角。枿,同“蘖”,绝。
(35)一蹑故迹:完全按照过去的样子。蹑,踩。
(36)崖岸:比喻原则。
(37)桷(jué):方椽。
(38)墁:涂壁的工具。这里作动词用。
(39)悉书:全部写上。
(40)梃:枚,棵。底本作“挺”,此据他本。
(41)俨立:昂首挺立。
(42)虢(guó):水声。除:庭阶。
(43)痛扫溉:彻底洒扫。
(44)吟哦:底本无“吟”字,此据他本。
(45)考功郎中:官名,属吏部,掌内外文武官吏之考课。知制诰:官名,负责起草皇帝行下的诏敕策命,一般由中书省舍人担任。韩愈是以考功郎中兼知制诰。
作品译文
县丞一职是用以辅佐县令的,对于一县的政事没有什么不应过问。其下是主薄、尉,主薄和尉才各有专职。县丞的地位高于主薄、尉,逼近县令,照例为了避嫌疑而对公事不加可否。在公文发出之前,吏胥怀抱已拟成的案卷,到丞那儿去,卷起前面的内容,用左手夹住,右手摘出纸尾签名处,象鹅和鸭那样摇摇摆摆地进来,直立斜视,对县丞说:“您还要署一下名。”县丞拿笔望着应由自己署名的位置,谨慎地签上名字。抬头望着小吏,问:“可以了吗?”小吏说:“就这样。”然后退下。县丞不敢稍稍了解一下公文的内容,茫然不知道是什么事情。官位虽较高,实权和势力反而在主薄、尉之下。民间谚语列举闲散多余的官职,一定说到县丞,甚至把丞作为相互谩骂的话。设立县丞一职。难道本意就是如此吗?
博陵人崔斯立,勤学苦练,以积累学问,他的学问包容宏深,境界广阔,每天都有长进,并且逐步显露出来。贞元初年,他怀藏本领,在京城与人较量文艺,两次得中,两次折服众人。元和初年。他任大理评事,因为上疏论朝政得失而被贬官,经过两次迁谪,来到这里做县丞。刚到时,他叹息说:“官无大小,只怕自己的能力不能称职。”在只能闭口无言无所作为的现实面前,他又感慨地说:“县丞啊,县丞啊,我没有对不起县丞,县丞却对不起我!”于是完全去掉棱角,一概按照旧例,平平庸庸地去做这县丞。
县丞的办公处原来刻有一篇壁记,但房屋损坏漏水而遭污损,已无法阅读。崔斯立为之换椽易瓦,粉刷墙壁,将前任县丞的名氏全部写上。庭院里有老槐四行,南墙有大竹千株,昂首挺立,好象互不相下,水声汩汩绕庭阶而鸣。斯立把厅屋里外打扫干净,种上两棵相对的松树,每日在庭中吟诗。有人问他,他就回答说:“我正有公事,您暂请离开这里。”考功郎中知制诰韩愈记。
作品简介
《蓝田县丞厅壁记》是唐代文学家韩愈的一篇散文。文章主要描写的是当时县丞一职,有职无权,形同虚设,还要受到吏胥的欺凌,只能低首下气,使有才能有抱负的人居此亦无所作为,并以崔斯立任蓝田县丞的种种境遇为例尽情刻画,含有深刻的讽刺意味。韩愈代崔斯立发出不平之鸣,以期引起朝廷对这类事情的注意。
作品赏析
自唐朝以下,朝廷各官署的办公处所,常常有“壁记”,叙述官署的创置、官秩的确定以及官员的迁授始末等,刻在壁间。后来地方官署也起而效法。写壁记的目的在于使后任了解自己的职责和前任的情况,所以一般都写得比较平实详细。韩愈的这篇壁记却与一般的壁记不同。
蓝田县,唐代属中道京兆府,今属陕西西安市。崔斯立于815年(元和十年)任蓝田县丞,当时韩愈任考功郎中兼知制诰,该文即作于此年。全文短小精悍,生动泼辣,意味深长。自“文书行”至“漫不知何事”一段,尤将县丞的无用描摹得淋漓尽致。
作者简介
韩愈(768—825),字退之,孟州河阳(今河南孟县)人,唐代杰出的文学家,与柳宗元创导古文运动,主张“文以载道”,复古崇儒,抵排异端,攘斥佛老,是唐宋八大家之一。他出身于官宦家庭,从小受儒学正统思想和文学的熏陶,并且勤学苦读,有深厚的学识基础。但三次应考进士皆落第,至第四次才考上,时年二十四岁。又因考博学宏词科失败,辗转奔走。796年(唐德宗贞元十二年)起,先后在宣武节度使董晋、徐州节度使张建封幕下任观察推官,其后在国子监任四门博士。803年(贞元十九年),升任监察御使。这一年关中大旱,韩愈向德宗上《论天旱人饥状》,被贬为阳山县令。以后又几次升迁。819年(唐宪宗元和十四年),韩愈上《论佛骨表》,反对佞佛,被贬为潮州刺史。821年(唐穆宗长庆元年)召回长安,任国子祭酒,后转兵部侍郎、吏部侍郎。后世称为“韩吏部”。死后谥号“文”,故又称为“韩文公”。有《韩昌黎集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