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崔篆,汉人也,为郡守,时王莽改制,爪牙遍及各地,严刑峻法,杀戮无辜。篆所至之囚系满狱。篆垂涕曰:“嗟乎,刑法酷烈,乃至于斯!此皆何罪!”遂为之平反,所出二千余人。吏叩头谏曰:“君诚仁者,然今独君为君子,将有悔乎?”篆曰:“吾无悔,纵杀吾而赎二千人,何悔之有!”吏默然无以应。
【译文】崔篆是汉族人,当时担任郡守,那时是王莽改制的时候,他的党羽遍及各个地方,用严厉的刑法杀害许多无辜的人。他在巡视各县时看到牢狱人满为患,忍不住流泪叹道:“唉!刑罚无度,陷民于阱。百姓何罪,遭此苦难!”于是为百姓平反,先后拯救了2000多人。他的僚属们都十分害怕,纷纷叩头求他说:“你是确实仁慈的人,然而如今只有你是仁德的人,恐怕要后悔吧?”。崔篆慨然,说:“如果杀了我一人而能救出2000多人,这是我的心愿啊!我有什么可后悔的呢?”
【注释】 1.王莽改制:指王莽篡权,该汉朝为新朝。 2.斯:这;这种地步。 3.峻:苛刻。 4.辜:罪。 5.系:关押。 6.垂:掉下。 7.涕:泪。 8.谏:婉言相劝。 9.无以:没什么用来。
【简介】崔篆,〔约公元八年前后在世〕涿郡安平人,崔骃之祖父。生卒年不详,约王莽建国之年前后在世。王莽时,为郡文学。以明经征诣公车,太保甄丰举为步兵校尉,崔篆辞曰:“吾闻伐国不问仁人,战陈不访儒士。此举奚为至哉?”遂投劾归。其兄崔发以巧佞得幸于莽,为大司空。崔篆母师氏“能通经学、百家之言”,王莽“宠以殊礼”,“赐号义成夫人,金印紫绶,文轩丹毂,显于新世”。崔篆无奈便答应接受“建新大尹”的官位。崔篆不想当却又不得不当,自叹曰“吾生无妄之世,值浇、羿之君,上有老母,下有兄弟,安得独洁己而危所生哉”。以篆为建新大尹。篆不得已,单车到官,称疾不视事,三年不行县,临去出狱囚二千余人,建武初,朝廷多荐言之者,幽州刺史又举篆贤良。篆以宗门受新伪宠,愧对汉朝,辞归不仕。客居荣阳,闭门著书。临终,作《慰志赋》以自悼。篆著有文集一卷,(《旧唐书经籍志》)及《周易林》六十四篇,并传于世。易学史上的重要典籍《易林》,学术界一直对其作者存在不同的意见,胡适将《易林》的作者断归于新莽时期崔篆。